校車跟車老師責任書(精選7篇)
現(xiàn)如今,我們可以接觸到責任書的地方越來越多,責任書有助于增強我們的市場競爭意識、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那么擬定責任書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校車跟車老師責任書(精選7篇),歡迎大家分享。
校車跟車老師責任書1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接送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wěn)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嚴格執(zhí)行園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zhí)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shù)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
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部門:
年 月 日
校車跟車老師責任書2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校車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校車接送教師安全職責書:
一、校車照管員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刻,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安全幼兒上下學,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wěn)定、鐘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務必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嚴格執(zhí)行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職責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zhí)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一天出車前要自我清點幼兒人數(shù)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好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安全標語)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用心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狀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職責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職責人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___________ 部門: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職責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校車跟車老師責任書3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區(qū)委區(qū)政府、區(qū)教育局的相關文件精神,加強校車管理,明確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標責任:
1、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嚴禁酒后駕車,嚴禁闖燈越線,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杜絕事故隱患和違規(guī)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2、不準用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
3、司機必須是駕齡3年以上,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fā)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不得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4、接送學生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必須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yǎng),并做好保養(yǎng)維修記錄,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尤其要認真檢查剎車、車燈等車輛的安全性能,嚴禁車輛在不安全的情況下行駛。
5、接送學生車輛應按核定數(shù)量乘坐,嚴禁超載,嚴防事故的發(fā)生。
6、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駕駛員要準時按送學生,要有乘務員隨車負責,并認真記錄好乘車學生的名單,不準出現(xiàn)漏接學生的現(xiàn)象發(fā)生。
7、負責按送學生的車輛要安全、及時的將乘車的學生送到目的地。
8、對因松懈,不落實責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9、本責任書有效期:20xx年2月15日—20xx年7月5日。 此目標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校車車主各持一份。
學校:
校車車主:
20xx年2月15日
校車跟車老師責任書4
為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濰坊市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進一步明確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工作責任,規(guī)范車輛運營行為,切實維護學生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責任書。
1、校車駕駛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偃〉孟鄳獪蜀{車型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
、谧罱B續(xù)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③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軣o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轃o犯罪記錄;
、奚硇慕】,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2、嚴格按照校車核定人數(shù)、規(guī)定線路、運行時間接送學生。嚴禁出現(xiàn)漏接學生、超員或者更改運行線路等情況,在接送學生過程中不得搭乘社會人員。
3、積極主動配合安全生產監(jiān)督部門、公安部門、教育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校車進行監(jiān)管;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學生上下學的組織管理,科學調整接送學生上下學時間。
4、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加相關教育活動,在制定應急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后,可使用校車。除此以外,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利用校車從事一切運營活動。
5、積極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時參加車輛定期檢測,保證每學期開學前到車管部門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每月自行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臨檢,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運營。
6、嚴格遵守校車管理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有關文件規(guī)定,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認真執(zhí)行校車的各類安全管理制度,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7、校車駕駛人應配合校車所有人及時維護和保養(yǎng)車輛。在校車運行過程中,及時發(fā)現(xiàn)車輛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并向校車所有人、服務學校和有關部門及時匯報,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問題,消除安全隱患。
8、校車駕駛人要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嚴禁出現(xiàn)疲勞駕駛、酒后駕駛、超員超速駕駛或駕證不符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
9、校車駕駛人出現(xiàn)違法運營行為的',由監(jiān)管執(zhí)法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駕駛人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如校車駕駛人有變動,應提前向學校申請備案。學校重新與新校車駕駛人簽訂《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在新校車駕駛人未簽字前,原校車駕駛人仍應履行本責任書所列各項責任。
XXX
XXXX年XX月XX日
校車跟車老師責任書5
乘坐校車幼兒家長接送安全責任書 為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明確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三方責任,幼兒園與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簽訂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F(xiàn)簽訂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 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guī)則。
二、駕駛員必需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駕駛員素質高,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三、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jiān)護人必須滿18周歲)接送幼兒。
四、等車時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點等候,要自覺維護等車秩序,排隊等候不要擁擠,不追逐打鬧,校車來時不要追著校車跑?春,
五、家長或監(jiān)護人下午來接幼兒時,一定要持本園的接送卡給跟車老師方可接走幼兒,如沒持接送卡的'家長一律不可接走幼兒,跟車老師有權將幼兒隨校車帶回幼兒園。
六、家長接幼兒下車后不要急于從車前或車后橫穿道路,應走離車輛前后20米以上,再選擇適當機會安全過馬路。
七、家長盡量按時接、送孩子。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司機。
八、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后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后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后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負責。
九、本責任書(一式兩份),一學年簽一次,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人。
家長簽字: 幼兒姓名:
幼兒園簽字(蓋章)
校車跟車老師責任書6
一、為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精神,加強對學校(園)校車的管理,確保交通安全,明確學校、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本責任書。
二、學校、幼兒園都應對校車進行嚴格管理。
三、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guī)定的國家標準,必須為校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座險。在按規(guī)定進行年審外,每學期開學前應當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和技術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車使用前應當上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準并備案,辦理統(tǒng)一的校車標識、標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經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許可的車輛,一律不得接送幼兒。
五、校車駕駛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持有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二)近3年未發(fā)生過負有責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三)近3年無交通違法記滿12分記錄的;
(四)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五)未受過刑事處罰。
六、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車安全檢查、維護保養(yǎng)、駕駛員及隨車照管員職責明確。要制定應急預案,有效處置突發(fā)事故。校車要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七、校車必須保持車輛整潔,車窗不得用金屬材料固定封閉。
八、校車接送幼兒,必須有固定的行車路線和站點,并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定備案。不得隨意更改行車路線,不得隨意?,不得到有危險的地方行駛。
九、校車接送幼兒,除駕駛員外,必須有專人跟車管理學生。要嚴格按照車輛核定載客人數(shù)乘載幼兒,嚴禁超載。嚴禁校車駕駛員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
十、幼兒園組織師生外出參加集體活動必須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租車必須到有資質的.客運單位租用安全合格車輛,并對整個活動全過程進行監(jiān)管,確保安全。
十一、校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的,應當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幼兒園須及時根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抄送的駕駛人違法情況對駕駛員進行懲處。
十二、幼兒園要開設交通安全教育課,經常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確乘坐校車的紀律;主動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配合,邀請交警進校園宣傳交通安全知識,進行警示教育;組織學生開展交通安全知識競賽活動,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要教育幼兒并告知家長,不得乘坐貨運車、農用車、大小三輪車等非客運車輛上學、放學。
十三、幼兒園應當積極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校園周邊非法營運車輛進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幼兒園路段設置交通標志。
十四、幼兒園要與校車辦、鎮(zhèn)政府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并與校車駕駛員和校車隨車照管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
十五、幼兒園園長是校車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駕駛員和隨車照管員是直接責任人。幼兒園要強化安全意識,確保校車接送幼兒的安全。校車發(fā)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學校:
校車車主:
XXX年2月15日
校車跟車老師責任書7
一、學校主要職責
1、學校為每一位駕駛人提供一臺運營手續(xù)完備的接送學生車輛,專人專車,主要用于接送學生上下學。
2、學校為每輛車配備必須的衛(wèi)生、維修等工具,車輛加油、維修事項由學校協(xié)同教育局校車管理辦公室統(tǒng)一辦理。
3、學校為每輛車配備二名隨車照管人員,協(xié)助駕駛人完成學生上下學接送任務。
4、學校按月對駕駛人進行常規(guī)考核,并根據考核情況協(xié)同教育局校車管理辦公室發(fā)放基本工資和考核工資。
二、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主要責任
1、駕駛人要符合校車駕駛要求,確保所提供的各種證件真實有效。
2、駕駛人要積極參加業(yè)務學習和安全培訓,嚴格遵守學校的.相關制度,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服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做到文明行車、安全禮讓、無違章、無事故。
3、熱愛本職工作,服從調派,遵守紀律,不擅離職守。
4、愛護車輛,堅持定期檢查制度,不開帶病車,確保行車安全。
5、按規(guī)定做好車輛的保養(yǎng),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6、認真、準確填寫接送學生車輛相關記錄。
7、在駕駛過程中要做到禮讓三先,謹慎駕駛,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疲勞車、英雄車。
8、嚴禁工作時間飲酒;嚴禁酒后駕車;不經學校批準不得將車交給其他人員駕駛。
9、熟悉必要的安全救護知識,會使用必要的車載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著冷靜,并在第一時間給學校分管領導報告。
三、責任追究
1、違反上述規(guī)定、有失責行為,由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給予適當處理。
2、駕駛人必須按時參加學校和局校車管理辦公室組織的安全培訓,并落實到位,不參加會議的扣元/次。
3、駕駛人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駕駛人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后果由駕駛人承擔。
4、駕駛人有責任與義務協(xié)助隨車照管人員妥善處理接送期間突發(fā)事件,如遇突發(fā)事件不及時處理或處理不當,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5、在合同期間內,特別是在校車接送時間內,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言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無理爭吵,否則每次扣50元。
6、駕駛人要按學校規(guī)定的時間和線路接送學生。如果出車遲到十分鐘,每次扣50元,請假一天,扣相應天數(shù)工資的1/2(主要用于另請司機的部分費用),曠工則扣當日工資的2倍。
7、駕駛人如嚴重失職,發(fā)生相關惡性事故,經研究,給予嚴肅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負責人和校車駕駛人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校長(簽名)xxx駕駛人(簽名)x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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