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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文明之星評選辦法
一、指導思想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生思想道德建設,培養(yǎng)學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素養(yǎng),展現(xiàn)我校學生朝氣蓬勃、積極進取的精神風貌,根據(jù)前階段學校開展的
“文明禮儀”主題教育活動,學校決定由本學期開始舉辦首屆校園文明之星評選活動,讓廣大的同學學有榜樣,營造文明整潔、健康和諧、催人奮進的校園氛圍,鼓勵更多的學生學習先進、趕超先進,最終達到班風、校風優(yōu)良,人才輩出的目的。
二、校園之星的基本條件
(見《市第二小學校園“文明之星”評比細則》)
對有下列行為的學生不予參評:
1、隨手亂扔果品紙屑,亂倒垃圾、隨地吐痰者。
2、不按時打掃衛(wèi)生者。
3、破壞花草樹木者。
4、在校園內,尤其是樓道及室內追逐打鬧,使用不文明用語現(xiàn)象者。
三、校園文明之星的評選辦法
由學生、班級、年級組共同評選。具體操作如下:
1、由全班學生根據(jù)評選條件自行打分,經班委認定后推薦5-6名候選人(候選人自評分必須在80分以上)進行全班投票。候選人對照評選條件簡要介紹事跡后,由大家舉手表決確定,根據(jù)得票數(shù)多少且超過半數(shù)者才可確定為“班級文明之星”。各班將得票數(shù)最多的學生推薦為“校園文明之星”,并填寫
“校園文明之星推薦表”。
2、年級組將各班級推薦的“校園文明之星”進行審核,然后向學校推薦“校園文明之星”。(原則上各班一名)
四、注意事項及所交材料
1、各班要實事求是,評選過程要充分發(fā)揚學生民主,對推薦名額寧缺勿濫。
2、推薦表各項目要填寫完整、真實。
3、上交“校園文明之星推薦表”
4、所有材料截止日期為4月10日。
五、校園文明之星的獎勵辦法
校園文明之星每學年評選一次,由學校頒發(fā)榮譽證書,有關事跡在學校宣傳欄、廣播站公布;該星作為以后評選市、區(qū)三好學生、優(yōu)秀干部以及其他推優(yōu)的參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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