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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技術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建筑技術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筑技術管理制度1
技術管理制度是施工企業(yè)技術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它的作用是把整修企業(yè)的技術工作科學地組織起來,保證技術工作有目的、有計劃、有條理地開展,從而完成技術管理的任務。
一、圖紙的熟悉、審查和管理制度
(一)施工圖紙會審是施工前的一項重要技術準備工作。會審前要認真熟悉圖紙,了解設計意圖,對圖中的疑難問題和差錯,要分別作好記錄,準備好會審意見,對于較復雜的大型工程,會審前由技術部組織各專業(yè)進行預審,將問題匯總,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ǘ﹫D紙會審工作一般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和施工單位參加。一般由公司工種部經理主持,各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
。ㄈ﹫D紙會審時決定的問題,由現(xiàn)場項目技術負責人填寫圖紙會審記錄和工程洽商單。圖紙會審記錄要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四方簽字。會審記錄填寫要詳細、準確,并注明參加會審的人員和時間。
(四)必須提高圖紙會審工作質量,最大限度地發(fā)現(xiàn)圖紙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圖紙會審應著重解決的問題,掌握設計意圖和建設單位的要求,了解設計方案、技術措施貫徹國家規(guī)范標準情況;設計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情況,有無改進方面;工程結構是否安全可靠,裝飾裝修施工有無困難;設計圖紙內容有無錯誤,各專業(yè)之間有無矛盾等。
。ㄎ澹﹫D紙會審記錄一式八份,分別如技術部、財務部、預算部等。
二、技術交底制度
。ㄒ唬┘夹g交底是施工技術管理的重要,按技術管理程序,技術交底必須在圖紙會審的基礎上,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進行;
。ǘ┘夹g交底分工:凡由公司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工程,由公司經理主持,公司總工程師向有關項目經理部負責人進行交底。交底內容可以總工程師簽發(fā)的會議紀要或其他文字材料下發(fā)執(zhí)行,項目技術負責人,在施工前根據施工進度,按部位和操作項目,向各專業(yè)施工員及班組長進行交底。
。ㄈ┙坏變热荩嚎偣こ處煹募夹g交底一般應包括:工程概況、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及關鍵性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法和施工注意事項;對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機具的要求;土建工程和安裝工程的配合;技術安全措施,規(guī)范性和特殊要求的施工技術措施等。項目技術負責人可按總工程師技術交底的內容辦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技術交底的內容包括:設計圖紙(包括設計變更)的尺寸、標高、軸線、預留洞、預埋件等詳細情況;施工方法、施工順序、工序措接;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措施、成品保護措施、新用材料的品種、規(guī)格、質量要求;上級領導對某些技術問題的批示和技術決定;其他應說明的問題。
。ㄋ模┘夹g交底主要以書面形式進行,填寫統(tǒng)一的技術交底表格,并應由交底人、審核人及接受交底人簽字。
。ㄎ澹┘夹g交底資料是施工技術資料的重要內容,各專業(yè)技術交底材料分別由單位工程專業(yè)技術負責人收集整理,并按日期先后編成冊,妥為保管。
三、施工組織設計制度
每項工程開工前必須作出施工組織的設計以指導施工的全過程,處理好人、物、空間、時間、施工工藝、質量與數量、專業(yè)與協(xié)作等施工要素及其樸素間的關系,以獲取好的經濟效益。
。ㄒ唬┦┕そM織設計的分類及主要內容
施工組織設計按服務對象不同,大體可分為三類:施工組織總設計,單位工種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
1、施工組織總設計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群體工種復雜的重要工種為對象,是全局施工活動的綱領性指導文件(略)
2、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單位工程為對象,是單位工程施工具體的指導性文件,內容包括:(略)
3、施工方案有兩種形式:
。1)凡套用定型設計、采用做法的建筑工程和工期較短的簡單工程,可編制施工設計簡要,著重對工期控制、施工質量保證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研究設計。進而提高管理工作的標準化程序;
。2)對于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難度較大,技術較為復雜的分項工程,以及特殊部位和特殊條件下的單項工程,均需編制施工方案,這種方案則是施工技術實施性專題設計,其內容必須包括:可行性和可靠性的分析、論證結果;材料、機具、設備、勞動力的投入計劃;作業(yè)程序、條件、標準;經濟技術指導的測算,質量等級和安全性能和預期評價,對不利影響因素的分析預測和相應的技術保證措施等。上述內容力求全面、詳盡、具體,并同時提出施工管理的各種保證體系建制。
(二)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分工審批權限
施工組織設計、專題設計型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主持,組織有關部、室、項目經理部參加,由公司工程部負責匯編,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工程部有關人員進行審批。
。ㄈ┦┕そM織的編制時間要求
單位施工組織設計與接制到圖紙后15天內提出;施工設計概要在接到圖紙后7天內提出;編制的投標施工組織設計視具體情況按期提交,原則不影響送標時間。
。ㄋ模┦┕そM織設計的實施管理
1、所有工程都必須施工設計或方案,否則不準開工;
2、未經審批或審批手續(xù)不全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視為無效;
3、工程開工前必須按編制分工逐級向下進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交底,同時進行對有關部門和專業(yè)人員的橫向交底,并應有相應的交底記錄;
4、加強實施全過程控制,分別對基礎施工、結構施工和裝修三個階段,進行施工組織設計實施情況的中間檢查,并且需做施工組織中間檢查記錄;
5、施工組織設計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zhí)行。實施過程中,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凡屬施工組織設計內容變更和調整,都必須編制“施組調整(或補充)方案”,報原審批人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6、工程完成時,必須及時原施工組織編制內容做出技術總結,并上報原審批人,做好施工組織設計評價和對編制人、實施單位考核的重要依據。
。ㄎ澹┦┕そM織設計的考評(略)
四、材料檢驗制度
材料檢驗制度是對施工用材料、構件、配件和設備等,必須由供應部門提出合格證明文件,,并進行試驗、檢驗,對不合格的產品不得使用,并注明去向。對有關設備進行調整和試運轉,以便正確、合理地使用,保證工程質量。
五、工程質量檢查和驗收制度
質量檢查和驗收制度規(guī)定,必須按照有關質量標準逐項檢查操作質量和產品質量,根據建筑安裝工程的特點分別對隱蔽工程、分項工程和竣工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從而逐環(huán)節(jié)地保證工程質量,詳見質量管理制度。
六、工程技術檔案制度
工程技術檔案是指反映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技術狀況、質量狀況等有關技術文件、圖片、圖紙、光盤等,這些都需要妥善保管,以備工種交付使用、維護管理,改建擴建時使用,并對工種歷史資料進行保存和積累。
1、工程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由公司檔案管理員負責;
2、各項目工程的檔案資料必須按照單位工程技術資料規(guī)定的內容齊全,填寫準確無誤。
3、檔案的收集整理嚴格按“檔案管理辦法”的標準執(zhí)行。
4、工程竣工驗收的統(tǒng)一交回公司存檔。
七、技術責任制度
是各級技術領導、技術管理機構、技術干部及操作工人的技術分工和配合要求,建立這項制度有利于加強技術領導,明確職責,從而保證配合有力,功過分明,充分調動有關人員搞好技術管理工作的積極性。
(一)技術管理機構
公司經理
總工程師
工程部
項目經理
項目技術負責人
技術人員
專業(yè)施工員
工人班組
。ǘ└骷壖夹g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
1、在各自負責的范圍內,做好經常性的技術業(yè)務工作;
2、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為順利進行施工創(chuàng)造條件;
3、向各級領導提供技術分析資料、技術情報、技術咨詢、技術建議方案和技術措施,便于領導決策;
4、檢查各級技術部門和技術人員貫徹有關技術規(guī)定、制度、規(guī)程的情況;
(三)總工程師的主要職責
1、全面領導企業(yè)的`技術工作和技術管理工作;
2、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技術政策、技術標準、技術規(guī)程、驗收規(guī)范和技術管理制度;
3、組織編制:貫徹企業(yè)的年度技術措施綱要和四項費用計劃,組織總結年度技術工作;
4、開展技術革新活動,審定重大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方案和全理化建議,組織編制和實施科技發(fā)展規(guī)劃等;
5、對重點工程組織編制和參加審批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技術交底,組織熟悉會審圖紙,參加竣工驗收;
6、參加公司范圍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質量檢查,對重大事故進行技術上的分析和處理,參與重點工程的投標決策,領導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7、領導培訓工作,審批技術培訓計劃;
8、領導進行技術總結;
9、對技術人員的工作安排、晉級、獎罰等方面提出意見;
10、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問題負技術上的責任。
。ㄋ模╉椖考夹g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技術法規(guī)、標準和公司技術決定,制度以及施工項目的技術管理制度;
2、開展經常性的技術工作,主要有:
(1)組織有關人員熟悉圖紙及招標文件等技術文件,對圖紙中及施工中出現(xiàn)的問題及時與設計單位、建設單位以及監(jiān)理部門協(xié)商解決,并及時辦理文字洽商手續(xù);
(2)參加施工組織審批;
(3)負責項目工種技術交底工作;
(4)根據項目部的技術計劃,組織編制度,保證質量、安全、節(jié)約的技術措施計劃并貫徹執(zhí)行;
。5)主持建筑物的位置、軸線、標高等預栓、組織隱蔽工程驗收;
。6)組織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設立預檢,參加竣工驗收;
(7)組織質量檢查,負責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并及時上報;
(8)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問題負技術上的責任;
。9)協(xié)助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10)領導材料檢驗工作;
(11)負責技術革新、環(huán)保計劃的實施;
。12)領導技術檔案的整理、原始資料的積累,組織繪制竣工圖,并定期移交和歸檔;
。13)參加技術會議,組織技術業(yè)務學習和進行技術安全教育;
八、技術復核及審批制度
該制度規(guī)定對重要的且影響工程的技術對象進行復核,避免發(fā)生重大差錯,影響工種的質量和使用功能,復核的內容本般包括建筑物的位置、標高和軸線、基礎、設備基礎、模板、鋼筋磚、磚砌體、大梯圖、主要管道、電鍍,審批內容為合理化建議、技術措施、技術革新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對其它工種內容按質量標準規(guī)定,進行有計劃的復查和檢查,該制度實施由公司工程部負責完成。
建筑技術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規(guī)范和加強我區(qū)建筑施工懸挑式腳手架的使用及安全監(jiān)督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發(fā)生,保障施工現(xiàn)場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在本行政區(qū)域內從事建筑施工懸挑式腳手架的設計、施工(搭設、拆除)、使用、驗收活動及實施監(jiān)督管理,應遵守本規(guī)定。懸挑式腳手架(以下簡稱懸挑架)是指架體結構卸荷在附著于建筑結構的剛性懸挑梁(架)上的腳手架,用于建筑施工中的主體或裝修工程的作業(yè)及其安全防護需要,每段搭設高度不得大于24m。
第三條懸挑架搭設單位,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生產管理。懸挑架搭設單位應對搭設質量及其作業(yè)過程的安全負責。
第四條懸挑架的設計、施工、檢查與驗收和監(jiān)督管理等除遵守本規(guī)定外,尚應遵守其它相關現(xiàn)行國家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懸挑結構應符合《鋼結構設計規(guī)范》(gbj17—88)。架體部分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xx)。
第五條懸挑架施工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必須有施工圖和設計計算書,且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經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后,在施工前報送'龍崗區(qū)施工安全監(jiān)督站'進行專項方案備案監(jiān)督。
第六條懸挑架的專項施工方案應包括架體與建筑物連接及支承等構造詳圖、荷載取值、使用要求,架體搭設、維護及拆卸等安全技術措施。懸挑架依附的建筑結構應是鋼筋混凝土結構或鋼結構,不得依附在磚混結構或石結構上。并應對所依附的結構構件進行搭設后的承載能力及變形驗算,滿足要求后方可實施懸挑構件及架體的搭設。
懸挑式腳手架的特殊部位處理(如陽臺、轉角、采光井、架體開口處等部位),必須在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中提出詳細搭設要求,繪制節(jié)點詳圖指導施工,并做到架體立桿底部有可靠支承點且確保不發(fā)生位移。
第七條懸挑架的支承結構應為型鋼制作的懸挑梁或懸挑桁架等,不得采用鋼管;其節(jié)點應螺栓聯(lián)結或焊接,不得采用扣件連接。與建筑結構的固定方式應經設計計算確定,并經工程設計單位認可,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對防范生產安全提出指導意見。
懸挑梁制作采用的.型鋼,其型號、規(guī)格、固端和懸挑端尺寸的選用應經設計計算確定,與建筑結構連接應采用水平支承于建筑梁板結構上的形式,固端長度應不小于1。5倍的外挑長度,與建筑物連接必須可靠(如由不少于兩道的預埋u型螺栓與壓板采用雙螺母固定,螺桿露出螺母應不少于3扣),連接強度應經計算確定。采用鋼筋焊接連接時,應采用hpb235(φ)級鋼筋。鋼絲繩等柔性材料僅可以作為一種安全儲備措施,不得作為懸挑結構的受力桿件,更不得參與方案中的計算。
第八條懸挑架架體應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牢靠連接,連墻件應設置在與懸挑梁相對應的建筑物結構上。腳手架每兩步三跨或腳手架架體立面投影面積每27㎡以內應設置一道剛性連墻件。嚴禁采用鋼筋等柔性連墻件。連墻件應靠近主節(jié)點設置,偏離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應大于300mm;連墻件應從底部第一步縱向水平桿開始設置,設置有困難時,應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主體結構陽角或陰角部位,兩個方向均應設置連墻件。
第九條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沿整個長度和高度上設置連續(xù)剪刀撐,每道剪刀撐跨越立桿根數為5—7根,最小距離不得小于6m,剪刀撐水平夾角為45°~60°,將構架與懸挑梁(架)連成一體。一字型、開口型腳手架的端部必須設置橫向斜撐;中間應每隔6個立桿間距設置一道,同時該位置應設置連墻件;轉角位置可設置橫向斜撐作為加固。橫向斜撐應由底至頂層呈之字型連續(xù)布置。
第十條構架底部與懸挑結構應連接牢靠,不得滑動或竄動。構架底部應設置縱向和橫向掃地桿,橫向掃地桿應貼近懸挑梁(架),縱向掃地桿距懸挑梁(架)不得大于20cm;首步架縱向水平桿步距不得大于1.5m。
第十一條架體結構在下列部位應有加固措施:
1、架體立面轉角及一字形外架兩端處;
2、架體與塔吊、電梯、物料提升機、卸料平臺等設備需要斷開或開口處;
3、其它特殊部位。
第十二條卸料平臺應單獨搭設,其荷載應直接傳遞給工程結構或地面,不得傳遞給腳手架架體。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砼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卸料平臺的搭設方案與設計計算應按本辦法中第七條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三條材料及制作
懸挑架構配件采用的原、輔材料材質及性能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構配件不得使用:
1、鋼管、扣件無產品質量合格證、檢驗報告的;
2、扣件無生產許可證的;
3、懸挑支撐件有裂縫、變形的;
4、螺栓連接件變形、磨損、銹蝕嚴重或螺栓損壞的;
5、鋼管、扣件未進行防銹處理的
第十四條搭卸前準備工作
1、搭設、拆卸作業(yè)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專業(yè)技術管理人員應向全體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xù);搭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搭設前應按專項施工方案要求準確放線定位。
3、拆卸前應對擬拆卸腳手架進行檢查驗收,確保架體結構安全,并對影響到正在使用的腳手架進行必要的加固。
第十五條搭設
1、懸挑式腳手架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方案進行搭設。懸挑支承結構安裝完后,應對其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構架搭設。
2、懸挑架高度應與施工進度同步,懸挑架構架的搭設應按現(xiàn)行規(guī)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xx)的要求及專項施工方案進行;
3、懸挑式腳手架搭設過程中,須指定監(jiān)護人員進行監(jiān)護;
4、腳手架采用租賃形式或由專業(yè)施工單位進行腳手架搭設施工的,總包單位對其搭設過程負有督促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的義務。
5、同一單體工程的外腳手架不得采用不同規(guī)格的鋼管搭設。
第十六條懸挑式腳手架搭設完畢后,方案編制人員、審批人員必須參加驗收,確認符合設計要求,并簽署意見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檢查驗收中如發(fā)現(xiàn)懸挑式腳手架不符合設計或規(guī)范規(guī)定的,應立即落實整改。對檢查驗收的結果及整改情況,應按實記錄,并由驗收人員簽名留檔保存。有下列情形之一,應進行檢查驗收:
。1)單層懸挑架搭設完畢;
。2)多層懸挑架每次搭設完畢;
。3)強臺風等惡劣天氣后,投入使用前;
。4)停用一個月以上,重新啟用前。
腳手架采用租賃形式或由專業(yè)施工單位進行腳手架搭設施工的,使用前必須辦理驗收和移交手續(xù),由搭設單位和使用單位雙方進行簽字認可。
第十七條懸挑架防護
1、沿架體外圍必須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全封閉,密目式安全立網應設置在腳手架外立桿的內側,并順環(huán)扣逐個與架體綁扎牢固。安裝時,密目式安全立網上的每個環(huán)扣都必須穿入符合規(guī)定的纖維繩,允許使用強力及其他性能不低于標準規(guī)定的其他繩索(如鋼絲繩或金屬線)代替。
2、架體底層的腳手板必須鋪設牢靠、嚴實,且應用平網及密目式安全網雙層兜底。
3、在每一個作業(yè)層架體外立桿內側應設置上下兩道防護欄桿和擋腳板,上道欄桿高度為1。2m,下道欄桿高度為0。6m,擋腳板高度為0。18m。塔吊處或開口及內立桿與外墻間距大于20cm的位置應密封嚴實。
4、施工現(xiàn)場暫時停工時,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八條懸挑架在使用過程中嚴禁進行下列作業(yè):
1、在架體上推車;
2、在架體上拉結吊裝纜繩;
3、利用架體吊運物料;
4、物料平臺與架體相連接;
5、任意拆除架體結構件或連墻件;
6、拆除或移動架體上安全防護設施;
7、利用架體支頂模板;
8、其它影響架體安全的作業(yè)。
第十九條拆卸
1、擬拆卸懸挑架在保持原有的完好性的情況下,方可進行懸挑架拆卸作業(yè)。
2、拆卸工作必須按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進行。
3、拆卸前應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拆卸時應有可靠的安全作業(yè)條件與防止物料墜落措施,嚴禁拋擲物料。
第二十條夜間或遇六級(含六級)以上大風及雷雨等天氣,不得進行搭設與拆卸作業(yè)。
第二十一條懸挑架搭設、拆卸作業(yè)時,應設置警戒區(qū),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xiàn)場。施工現(xiàn)場應當設置負責統(tǒng)一指揮的人員和專職監(jiān)護的人員。各工序應當定崗、定人、定責。作業(yè)人員應當嚴格執(zhí)行施工方案及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定。
第二十二條懸挑架應按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正確使用,不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架體上的施工荷載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或集中堆載;架體上的建筑垃圾及其他雜物應及時清理。
第二十三條施工企業(yè)在懸挑外架的施工中應按以下要求執(zhí)行:
1按相關要求完成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聘請并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經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后,在施工前報送'龍崗區(qū)施工安全監(jiān)督站'進行專項方案備案監(jiān)督。
2搭設過程中應分階段組織監(jiān)理等有關部門進行聯(lián)合驗收。
第二十四條監(jiān)理單位在懸挑外架的施工中應履行以下職責:
1對方案的評審過程進行監(jiān)督;
2安裝中分階段進行對旁站監(jiān)督;
3對施工企業(yè)的驗收進行監(jiān)督。
第二十五條監(jiān)督單位在懸挑外架的施工中應履行以下職責:
1對方案備案進行監(jiān)督;
2對驗收情況進行監(jiān)督;
3對安裝及拆卸工程進行抽查監(jiān)督。
第二十六條本規(guī)定自20xx年4月10日起執(zhí)行。
勘誤:第四條中應符合的《鋼結構設計規(guī)范》(gbj17—88)改為《鋼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17—20xx)
建筑技術管理制度3
1、必須針對具體工程情況,從技術上制訂相應的安全措施,以消除危險、保證安全生產。
1)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實施過程中的監(jiān)督控制。
2)腳手加架搭拆,放施工臨時用電布置與架設、模板支撐,基坑支護、塔式起重機、施工電梯和物料提升機和拆裝等必須編制專項方案、并在作業(yè)前對所有相關人員時行安全技術交底,在實施過程中進行監(jiān)督控制。
3)塔式起重機基礎制作前,必須對安裝位置的地質情況進行查驗,對原廠家阻隨機出廠的基礎圖紙進行修改驗算,并編制具體可行的實施方案,經公司科技發(fā)展部審核,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實施。
4)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及條件發(fā)生變化時,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實施過程中的監(jiān)督控制。
2、任何人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或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距地面2m以上作業(yè)應設安全網或其他防護設施。
3、各種施工機械應完全好,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使用;機械設備的危險部位,要有安全防護裝置,并定期檢修。
4、架設臨時用電線路必須符合《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動機械做到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裝置,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時,要拉閘斷電。電氣設備必須保護接零。
5、搭設腳手架、井字架、挑架等,所用材料和搭設方法符合安全要求;搭設完畢要經過項目技術負責人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過程中嚴禁隨意拆改,拆除時必須設警戒或圍欄,由上而下順序進行,拆除物料不得往下投擲。
6、物料提升機架體必須按規(guī)定設置纜風繩和附墻架;纜風繩要牢固,并有專人用地錨,不得栓在要樹木,電桿或建筑物上。
7、在工程的'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和施工現(xiàn)場的洞、坑、溝等危險處,要有防護和明顯示警標志。
8、乙炔和氧氣瓶的安全附件,應齊全有效,并保持安全距離。
9、坑槽施工、要按規(guī)定放坡,并經常檢查邊壁土質穩(wěn)固情況。發(fā)現(xiàn)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
10、高空作業(yè)不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xiàn)場。
11、在鄰近街巷、民房施工時,要搭設可靠的防護棚或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護措施,確保行人和居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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