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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讀懂法律碩士與法學碩士區(qū)別
很多同學經常把法律碩士與法學碩士混淆,尤其是當法律碩士(法學)于2009年開辦以后。實際上,法律碩士與法學碩士既有聯系,也有區(qū)別。這里邏輯教研室的毛訪蘅老師為大家詳解一下兩者的區(qū)別:
一、招生條件區(qū)別
法學碩士要求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不限本科專業(yè),原則上不招收同等學歷的非本科生;法律碩士要求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的非法律專業(yè)的畢業(yè)生。但從2009年起,允許法學本科畢業(yè)生報考法律碩士(法學)方向。
二、考試試題傾向不同
法學碩士專業(yè)課試題傾向于理論化試題,以主觀題為主,重視理論深度。而法律碩士起源為英美,遵循美國法律人才培養(yǎng)原則,需要有較強的邏輯思維與推理能力,所以法律碩士是由本科為非法律專業(yè)畢業(yè)生考錄,題目傾向于實務,其試卷較法學碩士試卷難度相對較易。
三、錄取比例不一樣
法學碩士的錄取比例,按每個高校的報考程度不同而區(qū)分,一般在5:1-10:1之間徘徊,個別學校個別專業(yè)可能在12:1以上。法律碩士由于引進于英美國家,屬于國內考研熱門專業(yè),加上有權招收全日制法律碩士的院校主要是國家重點大學,所以競爭極為激烈,通常起步比例在15:1,更有甚者在20:1的比例。當然,這其中有一樣特殊情況,即法律碩士(法學)的報錄比,因其僅僅限于法學專業(yè)報考,大部分高校報考人數過少,近些年大量出現調劑情況。其報錄比常在2:1,甚至更高。
四、教學培養(yǎng)方式不同
法學碩士分專業(yè)采取導師制,每個學生一個導師(教授或者副教授),在讀期間能夠得到導師的不斷輔導,深入學習相關法律理論,主要以理論教學為主,實踐教學為輔,其實踐階段時間較法律碩士少了許多。
法律碩士大多數不分專業(yè),采用“雙導師”制或教研組教學制。以經世致用為原則,實務為先,貫徹理論學習與實踐操作的教學理念。但近些年,一些高校在法律碩士教學與培養(yǎng)方式上也開始變通,有些高校已經在研究生一年級開始分導師培養(yǎng),主要教學老師即校內老師,校外導師僅僅在二年級做實踐階段的課程指導。還有些高校,已經將法律碩士分方向培養(yǎng),通常在研究生二年級開始進行。另外,法律碩士(法學)在某些高校已等同于法學碩士培養(yǎng)。
五、學制不同
法學碩士一般學習期限為3-4年,以3年較為常見。法律碩士分為兩種情況,法律碩士(非法學)通常學習期限為3年,而法律碩士(法學)通常學習期限為2年。
六、學費與獎學金比例
自2013年起,我國各大學將逐步進行獎學金改革,即逐步取消公費讀研,改成自費讀書,然后依據學生入學成績進行獎學金評定。通常情況下,一等獎學金額度為當年學費。法學碩士在此環(huán)境下也未曾幸免,但其優(yōu)勢是大部分高校獎學金為法學碩士設立,甚至個別仍在實行公費(主要為非985、211高校)的高校其照顧對象主要是法學碩士而非法律碩士。法律碩士通常是實行自費的,個別學校也給與其參加評定獎學金的資格,但大多數學校僅僅是在單項獎學金上給與其政策優(yōu)惠,有些學校甚至沒有任何獎學金。法律碩士的學費一般較高,越是名牌法學高校的法律碩士,因其就業(yè)形勢較好,通常學費越高。
七、未來就業(yè)取向有少許差異
法學碩士與法律碩士因其培養(yǎng)模式的稍許差異,以及社會認知情況的影響,其畢業(yè)生的就業(yè)取向也有稍許差異。以法學碩士為例,常見的就業(yè)去向,多為繼續(xù)深造讀博、教師教學、科研等工作;法律碩士以務實為主,主要畢業(yè)生,還是以律師、法務等工作為首選。這也是未來其他專業(yè)碩士與學術碩士的發(fā)展區(qū)分的大勢走向,特別是在碩博化深度發(fā)展的未來,學術碩士主要還是以科學研究、高校教師為主要培養(yǎng)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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