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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藥管理制度

時間:2023-05-29 11:14:1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抗菌藥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抗菌藥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抗菌藥管理制度

抗菌藥管理制度1

  1、抗菌藥物審批管理制度目的是促進臨床抗菌藥物的合理使用,有效降低抗菌藥物的使用比例,進一步提高合理用藥水平。

  2、住院醫(yī)生工作站加入抗菌藥物審批管理模塊,住院醫(yī)生開具抗菌藥物長期醫(yī)囑時,需進入審批程序。

  3、進入抗菌藥物審批程序后,如當前住院病人醫(yī)囑為初次使用抗菌藥物、初次醫(yī)囑抗菌藥物皮試結果為陽性需更換醫(yī)囑的、非工作時間開具抗菌藥物醫(yī)囑且填寫相關審批理由的,均自動審批通過提交到護士工作站并執(zhí)行,停囑時間根據醫(yī)生選擇的不同分別置為2天后、3天后、5天后。

  4、如當前醫(yī)囑非

  第三條所述情況下的抗菌藥物醫(yī)囑時,審批表單內的`審批使用理由必須填寫,該條醫(yī)囑作保存處理,待臨床藥師審批通過后才可提交到護士工作站并執(zhí)行。

  5、醫(yī)生開具抗菌藥物臨時醫(yī)囑,自動審批通過提交到護士工作站并執(zhí)行。

  6、醫(yī)務科定期抽查抗菌藥物臨時醫(yī)囑和提供使用理由審批的長期醫(yī)囑,如病歷資料及各項檢查結果無法提供執(zhí)行相應抗菌藥物醫(yī)囑的合理依據,經查實即扣開具該條醫(yī)囑的醫(yī)生100元,同時扣科主任30元,并在醫(yī)務獎罰通告上予以公布。

抗菌藥管理制度2

  一、醫(yī)院實施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咕幬锓譃榉窍拗剖褂、限制使用與特殊使用三級。

  (一)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經長期臨床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與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相比較,在療效、安全性、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藥品價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為非限制級藥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具有明顯或者嚴重不良反應,不宜隨意使用的抗菌藥物;需要嚴格控制使用避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的抗菌藥物;新上市不足5 年的抗菌藥物,療效或安全性方面的臨床資料較少,不優(yōu)于現用藥物的抗菌藥物;價格昂貴的抗菌藥物。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由衛(wèi)生部制定。

  二、預防感染、治療輕度或者局部感染應當首先選用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嚴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對限制使用類抗菌藥物敏感時,可以選用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嚴格控制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使用。

  三、醫(yī)院應當對本機構醫(yī)師和藥師進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知識和規(guī)范化管理的培訓。醫(yī)師經考核合格后獲得抗菌藥物處方權,藥師經考核合格后獲得抗菌藥物調劑資格。

  具有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yī)師,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yī)師,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

  四、臨床應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應當嚴格掌握用藥指征,經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指定人員會診同意后,由具有相應處方權醫(yī)師開具處方。門診醫(yī)師不得開具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

  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會診人員由具有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經驗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癥醫(yī)學科等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yī)師和感染專業(yè)臨床藥師擔任。

  五、緊急情況下,醫(yī)師可以越級使用抗菌藥物,處方量應當限于1 天用量。如果需要繼續(xù)使用,必須經過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癥醫(yī)學科醫(yī)師和感染專業(yè)臨床藥師會診,會診同意使用該級別級抗菌藥物后,授予治療時間段范圍內的使用權(包括使用藥品名稱、使用數量等)。

  六、醫(yī)院當嚴格控制門診患者靜脈輸注使用抗菌藥物比例(不超過%)。

  七、利用信息化手段,促進抗菌藥物合理應用。

  1、如抗菌藥物使用人員權限(抗菌藥物的分級管理,有相應資格的醫(yī)師才能開具相應級別的抗菌藥物、特殊使用級的抗菌藥物經會診后,要使用的,根據會診結論,給予限期內的使用權限,包括品種、數量,過期自動取消)

  2、處方審核系統(tǒng)(自動識別處方的合理性、提示處方醫(yī)師藥品的配伍禁忌、藥品相互作用、不良反應等)

  3、i類清潔切口(特別是4類代表手術)抗菌藥物使用的規(guī)范管理,對i類切口使用抗菌藥物(預防)作嚴格限制,衛(wèi)生部規(guī)定預防用藥不超過30%。更不允許治療性使用抗生素(權限),凡是i類切口需要治療性使用抗菌藥物時,須會診后,根據會診結論,給予使用品種、使用期限的權限。超品種、超期限不能使用(權限限制)。

  4、門診醫(yī)師不得開具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

抗菌藥管理制度3

  1、根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衛(wèi)辦醫(yī)政(20xx)38號)制定本管理制度。

  2、抗菌藥物是指應用于治療和控制細菌真菌、支原體、衣原體、螺旋體、立克次體及部分原蟲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的藥物。

  3、醫(yī)院應建立、健全、促進、指導、監(jiān)督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的管理制度,并將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納入醫(yī)療質量和綜合目標管理考核體系。

  4、醫(yī)院藥物與治療學委員會負責督導臨床合理用藥工作,定期與不定期進行監(jiān)督檢查,內容包括:抗菌藥物使用情況調查分析,醫(yī)師、藥師與護理人員抗菌藥物知識調查及本院細菌耐藥趨勢分析等;對不合理用藥情況提出糾正與改進意見。檢驗科與院感染科定期匯總本院細菌耐藥情況,向全院反饋,未臨床合理用藥提供細菌流行病學依據。

  5、診斷為細菌感染者,應有指征應有抗菌藥物。全院抗菌藥物的'使用率應控制在50%以內。對感染性疾病應盡早確定病原學診斷,住院病人盡可能在開始抗菌治療先留取、送檢標本,以盡早明確病原菌和藥敏結果。在抗菌藥物治療用藥中,細菌培養(yǎng)送檢率應達到50%以上。對于未明確致病菌的危急病例,可根據患者年齡、發(fā)病情況、發(fā)病場所、原發(fā)病灶、基礎疾病等臨床特點,給予抗菌經驗性治療。獲知細菌培養(yǎng)及藥敏結果后,對療效不佳的患者調整給藥方案。

  6、抗菌藥物治療方案應綜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種類及抗菌藥物特點選擇用藥。包括選用品種、劑量、給藥次數、給藥途徑、療程及聯(lián)合用藥。

  7、抗菌藥物的聯(lián)合應用要有明確指征:單一藥物科有效治療的感染,不需要聯(lián)合用藥。

  8、嚴格掌握為手術期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的適應癥和療程,嚴格控制i類切口手術預防用藥,加強為手術期抗菌藥物預防性應用的管理。

  9、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應嚴格遵守《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中對藥物選擇、給藥時間、給藥方法、療程等規(guī)定。

  10、醫(yī)院建立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將抗菌藥物分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與特殊使用三類進行管理。

  11、醫(yī)院建立抗菌藥物使用超常預警制度。每季度由藥劑科整理、分析、上報抗菌藥物使用情況,對使用量突然增加的品種應調查原因,并進行合理性評價,以保證用藥安全。

抗菌藥管理制度4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落實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 促進抗菌藥合使用,有效控制細菌耐藥,保證醫(yī)療質量和安全,根據原衛(wèi)生部 《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衛(wèi)生部令第 84 號)和《重慶市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 20xx 年版)》 特制定我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一、本院目錄根據安全性、療效、細菌耐藥性、價格等因素,將抗菌藥物分為三級:非限制使用級、限制使用級與特殊使用級。

  二、本院目錄是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的最低要求。各科室可根據本科室具體情況將“非限制使用級”品種提升為“限制使用級”,或將“限制使用級”品種提升為“特殊使用級”以加強管理,但不得下調抗菌藥物管理級別。

  三、各科室應加強醫(yī)師抗菌藥物使用權限分級管理,建立培訓、考核和權限授予機制,有效控制限制級和特殊級抗菌藥物使用。

  (一)我院按以下原則授予抗菌藥物使用權限:各級醫(yī)師均具有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資格。主治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醫(yī)師具有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資格。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醫(yī)師具有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資格;無副高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醫(yī)師的科室由科室主任開具處方或醫(yī)囑。

  (二)醫(yī)務科要定期組織對醫(yī)師和藥師進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知識和規(guī)范化管理培訓和考核,合格者方可獲得相應的處方和調配權限。

  (三)嚴格控制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不得在門診使用。住院病人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應當嚴格掌握用藥指征,經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指定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會診同意后,由具有相應處方權醫(yī)師開具處方。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會診人員由具有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經驗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癥醫(yī)學科、微生物檢驗科、藥學部門等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yī)師、藥師或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抗菌藥物專業(yè)臨床藥師擔任。

  (四)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醫(yī)師可以越級使用抗菌藥物。越級使用抗菌藥物應當詳細記錄用藥指征,并應當于24 小時內補辦越級使用抗菌藥物的'必要手續(xù)。

  四、使用《目錄》以外的抗菌藥物品種,應當有充分的循證醫(yī)學證據,使用前應當按抗菌藥物品規(guī)填寫《重慶市醫(y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備案表》,并報藥劑科,由藥劑科向衛(wèi)計委

抗菌藥管理制度5

  一、分級原則

  (一)“非限制使用”藥物(即首選藥物、一線用藥):經臨床長期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二)“限制使用”藥物(即次選藥物、二線用藥):與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相比較,這類藥物在療效、安全性、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藥品價格等x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為非限制藥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藥物”(即三線用藥):不良反應明顯,不宜隨意使用或臨床需要倍加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而導致嚴重后果的抗菌藥物;新上市的抗菌藥物;其療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臨床資料尚較少,或并不優(yōu)于現用藥物者;藥品價格昂貴,使用應有嚴格的指征或確鑿的依據。

  (四)本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見附件二)由醫(y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定,新藥引進時應同時明確其分級管理級別。 藥事管理委員會要有計劃地對同類或同代抗菌藥物輪流使用,具體由藥劑科組織實施。

  二、使用原則與方法

  (一)總體原則:嚴格使用指征、堅持合理用藥、分級使用、嚴禁濫用。

  (二)具體使用方法

  1、一線抗菌藥物所有醫(yī)師均可以根據病情需要選用。

  2、二線抗菌藥物應有用藥依據,根據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醫(yī)師簽名方可使用。

  3、三線藥物使用必須嚴格掌握指征,需經過相關專家討論,由醫(yī)療組長或科主任簽名方可使用。緊急情況下未經會診同意或需越級使用的,處方量不得超過1日用量,并做好相關病歷記錄。

  4、下列情況可直接使用一線以上藥物進行治療,但若培養(yǎng)及藥敏證實第一線藥物有效時應盡可能改為第一線藥物。

  (1)感染病情嚴重者如:

  ①敗血癥、膿毒血癥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癥;

 、谥袠猩窠浵到y(tǒng)感染;

 、叟K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

 、芨腥拘孕膬饶ぱ、化膿性心包炎等;

 、輫乐氐姆窝、骨關節(jié)感染、肝膽系統(tǒng)感染、蜂窩組織炎等;

  ⑥重度燒傷、嚴重復合傷、多發(fā)傷及合并重癥感染者;

  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發(fā)生感染時,包括:

 、俳邮苊庖咭种苿┲委煟

 、诮邮芸鼓[瘤化學療法;

 、劢邮艽髣┝磕I上腺皮質激素治療者;

  ④血wbc<1*109/l或中性粒細胞<0.5*109/l;

 、萜⑶谐蟛幻髟虻陌l(fā)熱者;

 、薨滩;

  ⑦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者;

 、嗬夏昊颊。

  (3)病原菌只對二線或三線抗菌藥物敏感的感染。

抗菌藥管理制度6

  按照“浙江省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指導方案(試行)”,進一步提高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藥物水平,結合本院實際,特作以下規(guī)定:

  一、抗菌藥物使用基本原則

  1、抗菌藥物是指具有殺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應用(個別也可局部應用)的各種抗生素以及喹諾酮類、磺胺類、硝基咪唑類、硝基呋喃類等化學合成藥?咕幬镉糜诩毦⒁略w、支原體、立克次體、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則上不用抗菌藥物。

  2、力爭在使用抗菌藥物治療前,正確采集標本,及時送病原學檢查及藥敏試驗,以期獲得用藥的科學依據。未獲結果前或病情不允許耽擱的情況下,可根據臨床診斷針對最可能的病原菌,進行經驗治療。一旦獲得感染病原培養(yǎng)結果,則應根據該病原菌的固有耐藥性與獲得性耐藥特點以及藥敏試驗結果、臨床用藥效果等調整用藥方案,進行目標治療。

  3、感染性疾病的經驗治療直接關系到患者的治療效果與預后,因此十分重要,須認真對待。在經驗治療前應盡快判斷感染性質,對輕型的社區(qū)獲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選用一般抗菌藥物。對醫(yī)院感染或嚴重感染、難治性感染應根據臨床表現及感染部位,推測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藥狀況,選用覆蓋面廣、抗菌活性強及安全性好的殺菌劑,可以聯(lián)合用藥。對導致臟器功能不全、危及生命的感染所應用的抗菌藥物應覆蓋可能的致病菌。

  4、培養(yǎng)與藥敏試驗結果必須結合臨床表現評價其意義。根據臨床用藥效果,盡快確定致病菌及其耐藥狀況,以便有針對性地選用作用強的敏感抗菌藥。無感染表現的陽性培養(yǎng)結果一般無臨床意義,應排除污染菌、正常菌群和寄殖菌的可能。

  5、臨床醫(yī)生在使用抗菌藥物時,應嚴格掌握抗菌藥物的適應性、毒負反應和給藥劑量、用法,制訂個體化的方案。限制無指征的抗菌藥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感染者原則上不得使用抗菌藥物。選用藥物應以同療效藥物中的窄譜、價廉的藥物為先。力求選用對病原菌作用強,在感染部位濃度高的品種,此外要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⑴患者的疾病狀況:疾病、病情嚴重程度、機體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狀態(tài)等。

 、扑幬锏挠行:包括抗菌藥物的抗菌譜,抗菌活性、藥代動力學特點(吸收、分布、代謝與排泄,如半衰期、血藥濃度、組織濃度、細胞內濃度等),藥效學特點及不良反應等。

  ⑶本地區(qū)、醫(yī)療機構、病區(qū)細菌耐藥狀況:選用病原菌敏感的抗菌藥物。

 、冉o藥途徑:應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及藥代動力學特點決定給藥途徑,輕癥感染盡量選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劑。

  ⑸有多種藥物可供選用時,應以窄譜、不良反應少、價廉者優(yōu)先。

 、势渌:藥物的相互作用、供應等。

  6、抗菌藥物的更換:一般感染患者用藥72小時(重癥感染48小時)后,可根據臨床反應或臨床微生物檢查結果,決定是否需要更換所用抗菌藥物。

  7、療程:一般感染待癥狀、體征及實驗室檢查明顯好轉或恢復正常后再繼續(xù)用藥2-3天,特殊感染按特定療程執(zhí)行。

  8、抗菌藥物治療的同時不可忽視必要的綜合治療,不過分依賴抗菌藥物。

  9、盡量避免皮膚粘膜局部用藥,以防對臨床常用藥物耐藥的菌株產生。若局部感染較輕,或感染較重但全身用藥在局部感染灶難以達到有效濃度時,可考慮局部選用如下外用制劑:呋喃西林、新霉素、桿菌肽、磺胺嘧啶銀、莫匹羅星、磺胺醋酰鈉等。不允許擅自將全身用制劑在局部使用,包括抗菌藥物的呼吸道吸入給藥。

  10、加強對抗菌藥物使用中的'不良反應監(jiān)測,及時發(fā)現不良反應并妥善處置,認真執(zhí)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療程中對已知或發(fā)生率高的不良反應進行臨床監(jiān)測,并采取必要的防止措施。必須使用x些不良反應明顯的抗菌藥物時,尤其是老年、嬰幼兒及腎功能減退等患者應進行治療藥物濃度監(jiān)測,提高用藥的安全性和療效。對較長時間使用抗菌藥物的患者,要嚴密監(jiān)測菌群失調、二重感染,特別是深部真菌感染。

  11、對病情復雜的難治性感染病例,應組織科內或院內專業(yè)人員進行會診,制定給藥方案,提高治療效果。指定抗菌藥物治療方案時應注意藥物的成本-效果比。

  二、抗菌藥物使用管理

  1、成立“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專家咨詢小組”,由主管院長、醫(yī)務部、院感科、臨床抗感染專家、藥劑科、細菌室等組成。

  2、制訂和實行抗菌藥物分線管理和審批制度,執(zhí)行情況必須在病程記錄上體現。

  3、門診處方抗菌藥以單用為主,原則上不超過三天量,最多不超過7天,嚴格控制聯(lián)用,三聯(lián)用藥原則上禁用(抗結核藥物除外)。

  4、醫(yī)院感染管理科定期統(tǒng)計和分析全院抗菌藥物使用率等,以便隨時掌握異,F象;并會同檢驗科每季定期公布全院常見病原菌分布及耐藥情況。

  5、按衛(wèi)生部臨檢要求做微生物的培養(yǎng)、分離、鑒定及藥敏工作,并開展耐藥菌監(jiān)測。

  6、提倡使用或更改抗菌藥物前采集標本作病原學檢查,做到有樣必采,住院病人有樣可采送檢率必須達到60%以上。

  7、藥房建立各種抗菌藥物的出入及消耗登記制度。

  三、抗菌藥物分線管理

  1、抗菌藥物分三線管理,第一線藥物抗菌譜相對較窄、療效肯定、不良反應小,價格低廉;第二線藥物抗菌譜較廣、療效好,但不良反應較明顯或價格較貴;第三線藥物療效獨特但毒性較大、價格昂貴、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藥物以及發(fā)生耐藥后果嚴重的品種。

  2、限制無指征的抗菌藥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性感染者原則上不得使用抗菌藥物,手術患者須遵循圍手術期用藥原則。

  3、根據本院情況,建立抗生素分級管理制度,根據病情應用抗生素時,提倡應用第一線藥物,控制第二線藥物,嚴格控制第三線藥物的使用。二線藥物的使用需主治醫(yī)師或醫(yī)療組長同意,三線藥物的使用需科主任或醫(yī)務管理處批準同意。

抗菌藥管理制度7

  1、抗菌藥物審批管理制度目的是促進臨床抗菌藥物的合理使用,有效降低抗菌藥物的使用比例,進一步提高合理用藥水平。

  2、住院醫(yī)生工作站加入抗菌藥物審批管理模塊,住院醫(yī)生開具抗菌藥物長期醫(yī)囑時,需進入審批程序。

  3、進入抗菌藥物審批程序后,如當前住院病人醫(yī)囑為初次使用抗菌藥物、初次醫(yī)囑抗菌藥物皮試結果為陽性需更換醫(yī)囑的、非工作時間開具抗菌藥物醫(yī)囑且填寫相關審批理由的,均自動審批通過提交到護士工作站并執(zhí)行,停囑時間根據醫(yī)生選擇的不同分別置為2天后、3天后、5天后。

  4、如當前醫(yī)囑非第三條所述情況下的抗菌藥物醫(yī)囑時,審批表單內的審批使用理由必須填寫,該條醫(yī)囑作保存處理,待臨床藥師審批通過后才可提交到護士工作站并執(zhí)行。

  5、醫(yī)生開具抗菌藥物臨時醫(yī)囑,自動審批通過提交到護士工作站并執(zhí)行。

  6、醫(yī)務科定期抽查抗菌藥物臨時醫(yī)囑和提供使用理由審批的'長期醫(yī)囑,如病歷資料及各項檢查結果無法提供執(zhí)行相應抗菌藥物醫(yī)囑的合理依據,經查實即扣開具該條醫(yī)囑的醫(yī)生100元,同時扣科主任30元,并在醫(yī)務獎罰通告上予以公布。

抗菌藥管理制度8

  根據衛(wèi)生部、國家中醫(yī)藥管理局頒發(fā)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結合我院實際情況,根據抗菌藥物的特點、臨床療效、細菌耐藥、不良反應、藥品價格和社會經濟狀況等因素,將抗菌藥物分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三類進行管理。

  1.非限制使用:經臨床長期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臨床醫(yī)師需依臨床需要開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處方。

  2.限制使用:與非限制使用藥物相比較,這類藥物在療效、安全性、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藥品價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為非限制藥物使用;颊咝枰獞孟拗剖褂每咕幬镏委煏r,應經具有主治醫(yī)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yī)師同意、并簽名。

  3.特殊使用:不良反應明顯,不宜隨意使用或臨床需要倍加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而導致嚴重后果的抗菌藥物;新上市的抗菌藥物;其療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臨床資料尚較少,或并不優(yōu)于現用藥物者;藥品價格昂貴;颊卟∏樾枰獞锰厥馐褂每咕幬铮瑧哂袊栏衽R床用藥指征或確鑿依據,經抗感染或有關專家會診同意,處方需經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yī)師簽名。

  4.緊急情況下臨床醫(yī)師可以越級使用高于權限的抗菌藥物,但僅限于1天用量。

抗菌藥管理制度9

  第一條 臨時采購的抗菌藥物是指臨床抗感染治療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標采購目錄中標,但是尚未列入《新沂市人民醫(yī)院抗菌藥物目錄》的'抗菌藥物,或雖未中標但無替代品種而臨床確需使用的抗菌藥物。由于按新藥引進規(guī)定不能滿足臨床急需,可提出單次臨時購藥申請,用藥量只限一份量采購。

  第二條 抗菌藥物臨時采購由臨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請報告,說明申請購入藥品名稱、規(guī)格、劑型、數量和使用理由。報醫(yī)務科、藥劑科審查,確認情況屬實后,報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審核,同意后由藥學部門一次性購入使用。屬于特殊情況緊急性用藥的,報醫(yī)務科、藥劑科審查,確認情況屬實后,報主管領導審批后購買,事后到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備案。

  第三條 藥品購進后第一時間通知臨床申請科室,處方一次性開走,用不完不準退藥。

  第四條 醫(yī)務科、藥劑科和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應當嚴格控制申請臨時采購抗菌藥物的品種和數量,對同一臨床科室在1個月內連續(xù)2次以上或全院臨床科室在1個月內連續(xù)5次以上申請臨時采購同一通用名抗菌藥物時,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應當進行調查,決定是否同意繼續(xù)臨時采購或者列入常規(guī)藥品采購程序。

抗菌藥管理制度10

  一、堅持合理應用抗菌藥物的原則:

  1、嚴格掌握抗菌藥物使用的適應癥、禁忌癥,密切觀察藥物效果和不良反應,合理使用抗菌藥物。

  2、嚴格掌握抗菌藥物聯(lián)合應用和預防應用的指征。

  3、制訂個體化的給藥方案,注射劑量、療程和合理給藥方法、間隔時間、途徑。

  4、密切觀察病人有無正常菌群失調,及時調整抗菌藥物的應用。

  5、注重藥物經濟學,降低病人抗菌藥物的費用支出。

  二、各臨床醫(yī)生應掌握抗菌藥物的有關知識,在堅持上述原則的基礎上,結合病情,合理用藥,必要時應邀請負責抗菌藥物使用與管理的專家會診。住院病人使用抗菌藥物,必須在病歷中詳細記錄。

  三、護士應熟悉了解各種抗菌藥物的藥理作用和配制要求,準確執(zhí)行醫(yī)囑,觀察病人用藥后的.反應,并及時記錄及報告醫(yī)生。

  四、藥劑科應定期為臨床醫(yī)務人員提供有關抗菌藥物的信息。每季度統(tǒng)計本院抗感染藥物消耗量,每月抽查兩天門診處方,計算抗感染藥物使用率。住院病人抗感染藥物使用率由監(jiān)控醫(yī)生按月統(tǒng)計,由醫(yī)院感染管理科按季度匯總并上報“市院感監(jiān)控中心”。

  五、醫(yī)院感染管理科要定期組織業(yè)務學習,以提高醫(yī)生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水平。

抗菌藥管理制度11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20xx修訂) 根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衛(wèi)生部84號令〔20xx〕)精神,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實行分級管理,根據安全性、療效、細菌耐藥性、價格等因素,將抗菌藥物分為三級,結合我院實際,特修訂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一、分級標準

 。ㄒ唬┓窍拗剖褂眉壙咕幬锸侵附涢L期臨床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是指經長期臨床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大,或者價格相對較高的抗菌藥物;

 。ㄈ┨厥馐褂眉壙咕幬锸侵妇哂幸韵虑樾沃坏目咕幬铮

  1.具有明顯或者嚴重不良反應,不宜隨意使用的抗菌藥物;

  2.需要嚴格控制使用,避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的抗菌藥物;

  3.療效、安全性方面的臨床資料較少的抗菌藥物;

  4.價格昂貴的抗菌藥物。

  二、使用原則與方法

  (一)使用原則:嚴格使用指證、堅持合理用藥、分級使用、嚴禁濫用。

  醫(yī)療機構和醫(yī)務人員應當嚴格掌握使用抗菌藥物預防感染的'指證。預防感染、治療輕度或者局部感染應當首選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嚴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對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敏感時,方可選用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我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見附件1。

 。ǘ┚唧w使用方法

  1、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及醫(yī)囑所有醫(yī)師均可以根據病情需要選用。

  2、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應根據病情需要,處方及醫(yī)囑由主治及以上醫(yī)師簽名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使用必須嚴格掌握指征,需經過相關專家討論,處方及醫(yī)囑由副主任、主任醫(yī)師簽名方可使用。緊急情況下未經會診同意或需越級使用的,處方量不得超過1日用量,并做好相關病歷記錄。

  (三)嚴格控制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使用。

  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不得在門診使用,住院期間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的出院患者可在門診取藥完成序貫治療。臨床應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應當嚴格掌握用藥指證,經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指定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專家會診同意后,由具有相應處方權醫(yī)師開具處方。具體名單見附件2。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可考慮越級應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

 、俑腥静∏閲乐卣;

  ②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發(fā)生感染時;

 、垡延凶C據表明病原菌只對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敏感的感染。使用時間限定在24小時之內,其后需要由具有處方權限的醫(yī)師完善處方。

  (五)根據臨床微生物標本檢測結果合理選用抗菌藥物。臨床微生物標本檢測結果未出具前,可以根據當地和本機構細菌耐藥監(jiān)測情況經驗選用抗菌藥物,臨床微生物標本檢測結果出具后根據檢測結果進行相應調整。

抗菌藥管理制度12

  醫(yī)院醫(yī)療抗菌藥物使用分線分級管理制度

  為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管理,按'非限制使用'、 '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分級管理規(guī)定,建立抗菌藥物分線分級管理制度,明確醫(yī)師使用抗菌藥物的處方權限,預防和糾正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現象。

  一、抗菌藥物分級原則

  (一)第一線藥物:抗菌譜相對較窄、療效肯定、不良反應小、價格低廉、貨源充足的抗菌藥物,依臨床需要使用。

  (二)第二線藥物:抗菌譜較廣、療效較好但不良反應較明顯或價格較昂貴的藥物,例如第三代頭孢菌素等,應控制使用。

  (三)第三線藥物:療效獨特但毒性較大、價格昂貴、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藥物以及一旦發(fā)生耐藥即會產生嚴重后果的品種,例如萬古霉素、第四代頭孢菌素、碳青霉烯類、兩性霉素b、惡唑烷酮類等,應嚴格控制使用。

  各醫(yī)療機構應根據醫(yī)院具體情況制訂一、二、三線藥物名錄,并定期調整、更新。

  二、抗菌藥物分級使用管理

  (一)對輕度與局部感染患者應首先選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進行治療(一般為一線藥物,主治醫(yī)師及以下專業(yè)職稱可使用)。

  (二)根據患者病情需要,按臨床治療用藥方案需要二線藥物治療時,由藥敏結果證實;若無,應由高級職稱醫(yī)師簽名,無高級職稱醫(yī)師的科室須由科室主任簽名或有感染?漆t(yī)生會診記錄。

  (三)根據患者病情需要,按臨床治療用藥方案需要三線藥物治療時,應由具有高級職稱科主任簽名或有感染?漆t(yī)生會診記錄,或有全院疑難病例討論意見,或報'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專家咨詢小組'批準。選用特殊使用抗菌藥物應從嚴控制,須經醫(yī)療機構藥事管理委員會認定、具有抗感染臨床經驗的感染或相關專業(yè)專家會診同意,由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yī)師開具處方后方可使用。

  (四)下列情況可直接使用一線以上藥物進行治療,但若培養(yǎng)及藥敏證實第一線藥物有效時應盡可能改為第一線藥物。

  1.感染病情嚴重如:

 、贁⊙Y、膿毒血癥(sepisis)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癥;

 、谥袠猩窠浵到y(tǒng)感染;

  ③臟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

 、芨腥拘孕膬饶ぱ、化膿性心包炎等;

 、輫乐氐姆窝、骨關節(jié)感染、肝膽系統(tǒng)感染、蜂窩組織炎等;

 、拗囟葻齻、嚴重復合傷、多發(fā)傷及合并重癥感染者;

 、哂谢旌细腥究赡艿幕颊。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發(fā)生感染時,包括:

 、俳邮苊庖咭种苿┲委;

  ②接受抗腫瘤化學療法;

 、劢邮艽髣┝磕I上腺皮質激素治療者;

 、苎獁bc<1×109/l或中性粒細胞<0.5×109/l;

  ⑤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發(fā)熱者;

  ⑥艾滋。

 、呦忍煨悦庖吖δ苋毕莅Y;

 、嗬夏昊颊摺

  3.病原菌只對二線或三線抗菌藥物敏感的感染。

  (五)緊急情況下臨床醫(yī)師未經會診或越級使用高于權限的抗菌藥物,處方量不得超過一日用量,并做好相關病歷記錄。

  (六)在經驗使用三線抗菌藥物前,應做細菌培養(yǎng)與藥敏試驗,獲得藥敏試驗結果后,參照藥敏試驗結果調整抗菌藥物。

抗菌藥管理制度13

  為了加強我院抗菌藥物的管理,保證抗菌藥物的合理應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專家咨詢小組',由主管院長、醫(yī)務部、院感科、臨床抗感染專家、藥劑科、檢驗科等組成。

  2、制訂和實行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和審批制度,執(zhí)行情況必須在病程記錄上體現。

  3、嚴格限制無指征的抗菌藥物使用,對于非感染性疾病、病毒性感染和發(fā)熱原因不明者,不要輕易應用抗菌藥;同時要嚴格控制或盡量避免抗菌藥物的預防應用和局部應用,預防用藥僅適用于外科圍手術期及符合預防用藥指征的非手術病人,局部應用只有在全身用藥局部感染灶難以達到有效濃度時才予以考慮。

  4、在保證抗菌藥物有效、安全、合理、經濟使用的'基礎上,門診醫(yī)生以使用非限制級抗菌藥物為主,盡量避免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的使用。門診處方抗菌藥以單用為主,原則上不超過三天量,最多不超過7天,嚴格控制聯(lián)用,三聯(lián)用藥原則上禁用(抗結核藥物除外)。

  5、臨床醫(yī)生在使用抗菌藥物時要遵循'有效、安全、合理、經濟'的原則,確立診斷,在抗菌藥物進入人體以前力求采好標本,進行病原學檢查和藥敏試驗,做到有樣必采,住院病人有樣可采送檢率必須達到60%以上。根據抗菌藥物的藥理學和藥動學特點,選擇有效藥物和合適的給藥方法。

  6、培養(yǎng)與藥敏試驗結果還須結合臨床表現評價其意義。應排除污染菌、正確菌群和寄殖菌所致的陽性培養(yǎng)結果。

  7、經驗性使用抗菌藥物時,必須參照本院的細菌分布狀況及其耐藥性情況,合理選用抗菌藥物。

  8、選擇抗菌藥物時,應做到:能用窄譜的,就不用廣譜,能用基本藥物就不用新型昂貴藥,能用單一用藥就不聯(lián)合用藥,實行抗菌藥物分線使用并有計劃地對同代藥物輪換使用。

  9、對醫(yī)院感染、嚴重感染、難治性感染應根據臨床表現及感染部位,推斷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藥狀況,選用覆蓋面廣、抗菌活性強的殺菌劑并建議聯(lián)合用藥。

  10、對(去甲)萬古霉素、第三、四代頭孢菌素、新型β一內酰胺類、兩性毒素b、惡唑烷酮類等及其它價格昂貴、毒性大或較易產生耐藥性的品種應嚴格審批制度,控制使用。

  11、抗菌藥物的使用、停用、更改均要在病歷上詳細分析、記載。

  12、抗結核藥物由?漆t(yī)生開具。

  13、醫(yī)院感染管理科定期統(tǒng)計和分析全院抗菌藥物使用率等,以便隨時掌握異,F象;并會同檢驗科定期公布全院常見病原菌分布及耐藥情況。

  14、醫(yī)院藥劑科應對各類抗菌藥物的使用情況進行動態(tài)監(jiān)控,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專家咨詢小組',咨詢小組及時進行調查和整頓。

抗菌藥管理制度14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衛(wèi)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衛(wèi)辦醫(yī)政發(fā)〔20xx〕38號)、衛(wèi)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江蘇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規(guī)范》等規(guī)章,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希望臨床各科室在工作中認真遵守。

  一、抗菌藥物分級原則

  (一)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一級)經臨床長期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二級)與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相比較,該類藥物在療效、安全性、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藥品價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為非限制級藥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三級)具有明顯或嚴重不良反應,不宜隨意使用的抗菌藥物;需要加以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而導致嚴重后果的'抗菌藥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藥物,其療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臨床資料尚較少,或并不優(yōu)于現用藥物的;藥品價格昂貴的抗菌藥物。

  二、抗菌藥物臨床使用分級管理

  (一)對輕度與局部感染患者應首先選用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進行治療,主治醫(yī)師及以下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yī)師可使用;

  (二)嚴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對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敏感時,可選用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治療,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yī)師,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

  (三)臨床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應當嚴格掌握用藥指征。臨床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應當經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認定的會診人員會診同意后,由經培訓并考核合格的、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yī)師開具。門診處方不得開具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

  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會診人員由具有豐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經驗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yī)師和抗感染專業(yè)臨床藥師擔任,資格由抗菌藥物管理小組負責認定。

  (四)緊急情況下,臨床醫(yī)師可以越級使用高于權限的抗菌藥物,但僅限于一天用量。

  (五)在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前,應做細菌培養(yǎng)與藥敏試驗,獲得藥敏試驗結果后,參照藥敏試驗結果調整抗菌藥物。

  xx市人民醫(yī)院

抗菌藥管理制度15

  1、抗菌藥物的分級使用管理是由醫(yī)療感染管理委員會領導,質管、院感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的。

  2、抗菌藥物的'使用必須嚴格掌握適應癥和禁忌癥,減少毒副反應,減少預防性抗菌藥物的使用。嚴格控制缺乏指征抗菌藥物的使用,堅決制止濫用抗菌藥物。積極開展并規(guī)范圍術期用藥。

  3、必須貫徹有樣必采的原則,藥敏結果未報告前或病情不允許情況下,可根據臨床經驗用藥。用抗菌藥前采樣(可多次)送培養(yǎng)和藥敏,待藥敏報告后再調整。

  4、遵循分線用藥原則,根據病情應用抗菌藥物,提倡應用第一線藥物,控制第二線藥物,嚴格控制第三線藥物的使用。

  5、普通感染或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提倡首選一線抗菌藥物;二線抗菌藥物的使用,原則上應由主治醫(yī)師以上批準后方可使用;三線抗菌藥物的使用,應根據藥敏或有關專家會診或疑難病討論意見,由經管醫(yī)師提出申請,科主任審批,報分管院長或質管科審批后方可使用。

  6、審批后的三線抗菌藥物的使用期限不超過七天,若確需繼續(xù)使用,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xù)。

  7、實行三線抗菌藥物使用審批登記制,具體由質管科負責。質管科每月對使用審批情況檢查,檢查結果納入科室抗菌藥物量化考核。

  8、堅持量化考核結果與獎罰措施掛鉤,對情況特別嚴重者予以通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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