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卷歸檔制度
立卷歸檔工作是文書處理過程的最后環(huán)節(jié),是檔案工作的基礎,為了使案卷更好的利用,發(fā)揮其作用,便于管理和查找,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歸檔時間: 各部門要在每年12月份把文字材料,移交本機關檔案人員。 二、歸檔要求: 1、凡是本機關在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年度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各類文件材料都應歸檔立卷。2、歸檔的文件材料,應保持它們之間的歷史聯(lián)系,并根據(jù)其性質(zhì)區(qū)分保存價值,分類整理,確定保管期限立卷。案卷標題簡明確切,以便保管和利用。 3、具有永久和長期保管價值的案卷內(nèi)“備考表”必須按要求填寫。 4、對需要歸檔的案卷,在裝訂必須認真檢查。園珠筆、鉛筆、復寫紙的材料一律不得歸卷,有者必須用鋼筆重新抄寫或復印。裝訂做到結(jié)實、整齊、美觀,便于長久保管。 5、每年的文件材料,要在第二年的四月末前裝訂成冊。【立卷歸檔制度】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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